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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乐清市智能化技术改造等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智能化技术改造工作,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18〕40号)以及市政府要求,现就申报乐清市智能化技术改造、新技术(产品)产业化和高端装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主要指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新技术(产品)产业化和高端装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本辖区自动化设备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必须在有效实施期内(备案或核准期最长不超过2年),项目购买设备、信息化改造等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不含税)以上,其中信息化改造电脑投入不得超过信息化投入金额的5%。单独申报购买乐清本辖区内的高端生产设备补助的项目,必须在有效实施期内(备案或核准期最长不超过2年),项目实际购买设备总投资额不得低于50万元(不含税);单独申报信息化补助项目,必须在有效实施期内(备案或核准期最长不超过2年),信息化总投资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不含税),其中电脑投入不得超过信息化总投资额的5%。

    2.申报新技术(产品)产业化项目,必须在备案前两年内获得省经信委颁发的省级工业新产品证书,且项目在有效实施期内(备案或核准期最长不超过2年),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申请验收时前两年累计销售额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

    3.申报高端装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必须在有效实施期内(备案或核准期最长不超过2年),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不含税)以上。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立项后,必须在有效实施期内(项目备案确认通知书中拟开工时间前6个月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30个月)实施结束,并提交验收材料,逾期作废。

    2.初创企业项目有效期为企业设立正常生产经营两年后,项目备案确认时间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项目验收时,设备总投资额需达到立项投资额的70%以上,才能申请验收。

    4.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类项目申请立项。

    5.项目验收时,企业近两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存在重大税务问题的不得享受补助。

    6.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要求

    已备案项目只要在项目实施期内,均可进入乐清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gyqypj.yqjxj.gov.cn:8080)进行项目网上立项申报。申报联系科室:投资科:郑挺,电话:62521890、62522203;信息科:林久良,电话:62522326、6255285。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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